Post By:2022/4/23 14:34:29
4月20日下午,记者接到何先生的热线电话,称其在即墨二十八中东校区项目建设中被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大约万余元。
电话里何先生向记者大倒苦水:“我从今年3月初进工地开始干活,一直干到4月6号,还都是高空作业,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到现在该发工资了人却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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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即墨二十八中东校区施工场地,见到了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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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告诉记者:“我主要干的是砌墙的工作,像食堂、卫生间、报告厅等我都参与了,其实一开始商量的是干地库,来了之后说给帮个忙砌墙,结果一干就是一个多月,到现在老板跑了,我们去项目部,项目部说不知道人在哪,就让我们自己去找。”
辛苦工作了一个多月,却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何先生不禁又着急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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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
记者同何先生来到了建筑工地,面对前来讨薪的何先生,保安人员回应道:“你跟着谁干活就该找谁要钱,我们项目部的工程都外包出去了”,并拒绝了何先生面见项目部主任的请求。
眼看讨薪之路屡屡受挫,何先生无奈地叹起了气。
记者先拔打了教育局的电话,但被告知学校尚未建成之前不归他们管理,应属住建局管理。记者又拨打了住建局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可以到住建局清欠办办理此事。”
明明是应得的报酬却得半乞半求地讨回,希望相关人员及时出面解决此事。事件后续情况,记者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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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科普:[/b]
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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