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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464     * 贴子主题:青岛鲁商锦绣置业违反建筑工程管理办法被罚,还曾拖欠农民工工资

靓妹:百姓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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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1/8/4 8:46:34
[size=5][color=#222222]近日,据信用山东网站公示的文号青建罚﹝2021﹞第0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鲁商锦绣置业违反建筑工程管理办法被罚。[/color][/size]
[img]/tp/2021/0804/0845235453.jpg[/img]
   
  由青岛鲁商锦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吊篮重锤设置不规范、行程限位未按要求设置、个别吊篮手动滑降杆缺失、个别配电箱违规使用民用插头、个别灭火器失效等违法情形,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此前,青岛鲁商锦绣置业有限公司还曾因在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中,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被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罚款10万元。同时被处罚的还有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青岛鲁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青岛鲁商锦绣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9月1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30A户,法定代表人为邵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批发、零售: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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