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0/11/27 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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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11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我省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出了一律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批优待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size][color=#007AAA][b]不分国籍地域同享优待[/color][/b][size=4]预计今后15年,我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特别是山东省,是全国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2000万的省份,2019年底全省老年人口已达2325.21万,老龄化率23.09%,到2035年预计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30%,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size][size=4]在这种情况下,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以推进,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加大老年人优待力度,努力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size][size=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更多老年人选择外出旅行或旅居生活。但在出行过程中,存在着省与省之间、省内市与市之间老年优待政策不统一、证件不互认等问题,给老年人带来了不便。[/size][size=4]针对这些问题,近日,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size][color=#007AAA][b]740多万老年人将受惠[/color][/b][size=4]《通知》明确提出,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size][size=4]优待内容方面,提出6项优待政策:一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三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四是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五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六是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size][size=4]据介绍,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范围,实现老年人优待“全员化”。这一政策的实施,较现行优待政策规定的年龄降低了5岁,仅我省享受该项政策的常住老年人就增加了740多万。[/size][size=4]上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size]